金刚玻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广东金刚玻璃(300093)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2月2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4年3月7日在公司汕头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庄大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受光伏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光伏产品销售依然阻滞,造成投产的50MW电池片生产线项目无法达到原来预计的效益,存在较大的风险。为公允地反映公司光伏产业的资产状况,公司决定对50MW电池片生产线固定资产进行减值处理。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固定资产50MW电池片生产线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4)第3-005号,公司50MW电池片生产线评估价值为3,494。23万元,而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是5,691。11万元,其中评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2,196。88万元确认为公司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金刚”)的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其向中信银行(601998)苏州分行吴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单笔提款期限不超过半年。并由吴江金刚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吴江支行签署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澳门参股卓悦金刚玻璃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产品销售和配套服务领域需要进一步扩展,实现网络的合理布局。公司管理层决定由全资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澳门币$51,000。00参股澳门公司——卓悦金刚玻璃工程有限公司51%的股份(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卓悦金刚玻璃工程有限公司;英文名称:FINELINEGOLDENGLASSENGINEERINGCOMPANYLIMITED;葡萄牙文名称:COMPANHIADEENGENHARIADEVIDRODOURADOFINELINELIMITADA;
  2、注册地址:澳门工匠巷14号合兴楼地下D铺;
  3、注册资本:澳门币$100,000。00;
  4、经营范围:工程,玻璃制造,供应及安装;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根据广东证监[2014]4号《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广东证监[2014]4号《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诉管理程序,更好地及时、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维护公司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证监[2014]4号《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证监[2014]4号《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我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名称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防火钢型材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现在决定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详细变更情况如下:
  1、变更前名称:吴江金刚防火钢型材有限公司;
  2、变更后名称: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000001)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敞口肆仟万元整),期限1年。截至目前,该综合授信已到期。
  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继续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敞口肆仟万元整),期限3年。并请求汕头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庄大建先生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庄大建先生代表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所形成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14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6日。
  (备注:敞口是指剔除保证金金额以外的授信部分)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3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3-11 11:57:04     浏览人次: 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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